日前,广州市正式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下称“48条”),共提出48条举措,涵盖物资供给、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其中,在汽车消费领域中提出:落实新增10万个指标工作,同时针对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置换“国六”新车等给予最高1万元综合性补贴。

笔者留意到,在“48条”中的第二十条中提及三方面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其中,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另外,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从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同时,由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具体文件可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