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将施行新一轮限号规则: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请广大司机朋友注意!

根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 时至 24 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纯电动小客车等车型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具体来看,以下车辆将不受此次限行政策的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紧急服务车辆。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大型客车、京 B 号段号牌的出租汽车(非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以及经过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 " 使 " 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纯电动小客车,即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