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届时,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全天禁鸣喇叭,否则处罚款150元,不记分,不过有两类特殊情形除外:
1、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