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里的附则限期已过,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只要名下有车将无法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粤B蓝牌的摇号和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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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附则关于有条件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限期

此前在《细则》附则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即在2016年7月31日前购买插混车型的个人和2019年1月10日前购买纯电动车的个人可以参与燃油车车牌的摇号和竞拍。

现该规定的限期已过,只要名下有车,均无法参与粤B蓝牌的摇号和竞拍;有且仅有1台纯电或插电车型的个人,只能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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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该《细则》是在2019年1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该《细则》关于有条件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规定,可能需要2年后才会调整。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官方链接:

http://xqctk.jtys.sz.gov.cn/gl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