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7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将调整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的产品技术要求。相关节能、新能源汽车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公告中提到,在新能源汽车产品方面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
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含增程式)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在燃料电池商用车方面,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政策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技术条件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即将实施的这一新政策,是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具体符合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