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要求下,汽车业将构建闭环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 关于《暂行办法》

1. 生产者责任延伸

(1)《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要求生产者在产品全生命周期担责,把生产和回收串联起来,提升回收利用率,这是循环经济体系的必要支撑;

(2)未来汽车行业的相关管理政策还将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在各环节发挥主导作用,逐步拓展业务领域,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生产者责任制度评价。

2. 编码及溯源管理是核心

(1)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并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售后、租赁等运营企业在溯源信息系统中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动态联系;

(2)监管力度还需加强。目前市场上的动力电池大多已经有了唯一编码,随时可纳入统一的溯源数据体系。

3. 电池企业关注梯次利用

(1)除车企外,电池企业或许也有机会参与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而在未来的实际运行中,电池企业或许将被要求承担更多的回收工作;

(2)动力电池不同于传统的铅酸蓄电池,其性能衰减至80%以下就不再适合作为动力电池,而这样的电池在储能等环节却仍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3)动力电池企业似乎很“乐意”承担这样的责任,因为看到了梯次利用的价值,很多动力电池企业已经着手建立了从原材料到回收利用的闭环体系。

■ 邦点评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确实是当下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毕竟新能源发展迅速,动力电池的废弃量也会迅速增加。法规制定后,首先约束了车企和电池厂商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流程负起责任,其次也促进了对废旧电池再利用的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