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年内按期分配的电动小汽车指标在第8期摇号中,一次放出供市民申请,针对电动小汽车指标大量剩余的情况,剩下的4期电动车指标摇号政策将有所调整,除了拿出4000个指标作为电动车租赁指标外,每期的指标配额也将不再是固定分配,而将视当期有效编码进行动态调整。此外,新能源汽车在路内停车位停车当日首次(首1小时)将免费。
据了解,深圳市2015年度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计划配置总数为20000个,截至8月底实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3413个,而剩下的8、9、10、11期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数达到16587个。虽然此前深圳已经放开了个人第二车为电动小汽车的政策,但按照此前的情况,今年内肯定是很难“消化”了这些剩余指标。
对此,深圳市对剩余的4期电动小汽车摇号指标政策将进行调整。其中,从16587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4000个指标,专项用于给汽车租赁企业申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指标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汽车租赁企业在申请汽车租赁专项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此时的申请条件和可获得的申请编码数要受纳税额和投资额限制。剩余12587个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将按照单位、个人实际有效申请数量同比值配置,而不是之前的单位和个人的固定配置比例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