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北京市经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表示,2016年度在北京市备案的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时,须达到3万公里的累计行驶里程(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申请北京市财政补助资金时,须向北京环境交易所补充提交由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运行服务与管理平台(设在北京理工大学)提供的累计行驶里程达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的证明材料。
此次官方通知的发布,从正面体现了国家正在逐步完善电动汽车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提高企业对产品的控制和防止新能源电动汽车“骗补”事件的再次发生。(本文源自汽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