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推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电动小侦探想插一句:实打实的,都是钱啊!
■ 奖励类型及数额
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达标奖励,见表格;
2. “三电”系统配套奖励(生产企业为注册地在江西省境内)。“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成配套的,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200万元;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新能源生产企业采购了省内企业生产的“三电”系统,年采购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200万元;年采购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
■ 邦点评
在新能源市场发展火热的大环境下,各个地方也在积极为新能源产业开山辟路。江西省这一招现金激励想必会对整个区域的新能源产业起到不小的推动作用,而处在竞争环境中的各家新能源车企以及“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也是时候展开积极竞争了,毕竟奖金的数额还是不小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