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数据信息透明化,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通知表示从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要求填写上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这意味着,成都市人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行为将会被记录,并进行公布。同时这些购买行为还会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资金补贴支持,按照成都市新能源补贴标准,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除此之外,新能源汽车还会免除各种税费,享受0.5元/度的家用电费标准;同时,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成都市是不限行的。

另外,在成都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还享受2小时免停车费;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根据乘联会数据统计,成都2018年1-8月共销售新能源汽车4280辆,其中非营运车辆占比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