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克强总理:新建住宅必须配电动车充电桩
国家总理李克强在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认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
会议确定,一是把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停车场结合起来,加快配建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设施。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
二是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企业和个人均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各单位和居住区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
三是加大财税、金融、用地、价格等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债券、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鼓励地方采取基金注资、投资补助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移动充电、智能停车等推广应用,通过“互联网+”盘活资源。为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
2、国家能源局:《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
9月2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吹风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
3、工信部:第73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目录》发布
9月18日,工信部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73批),此次目录共有188款新能源汽车入选,仍以纯电动车型为主导。纯电动轿车方面,华泰、康迪、知豆、江铃、力帆,荣威、广汽丰田领志等七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华晨宝马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御捷马牌、江铃晶马牌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力帆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入选。
4、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摇号指标明年增至六万
9月22日,有媒体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交流座谈会上获悉,明年起,北京市新车配置指标将进一步向新能源车倾斜,届时新能源车指标将增加至6万辆,并进一步压缩普通车摇号指标。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黄标车及国一标准汽油车(含改造车辆)将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国二标准车辆限行会择机实施。
5、北京市住建部:新建居住区18%停车位将留给电动汽车
9月上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其中特意强调了电动汽车停车问题的方法。规程明确,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使电桩与建筑融合,规范充电接口的选址、位置、技术要求和相关参数,使充电桩“标准化”,同时,还要求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6、深圳市发改委:新能源车补贴细则落地
9月26日,深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适用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深圳按照国家2013年补贴标准,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1:1配套补贴,计划推广25000辆新能源汽车。
7、深圳市交委、发改委:最新电动汽车指标摇号政策出台
9月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年内按期分配的电动小汽车指标在第8期摇号中,一次放出供市民申请,针对电动小汽车指标大量剩余的情况,剩下的4期电动车指标摇号政策将有所调整,除了拿出4000个指标作为电动车租赁指标外,每期的指标配额也将不再是固定分配,而将视当期有效编码进行动态调整。此外,新能源汽车在路内停车位停车当日首次(首1小时)将免费。
8、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市级补助
云南省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9月初对外界表示,力争今年年底全市完成推广新能源汽车3400辆。对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1∶0.5给予市级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