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了关于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告。内容针对符合新增购车指标条件的企业,规定每个企业将额外追加配置1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共计不超过12395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以下两类:
1.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已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企业;
2. 2019 年 11 月 12 日 24:00 之前已提交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申请审核结果尚未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指标配置条件的企业。
对于注册登记的小汽车也有一定要求,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在 80 公里以上(不含 80 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购车指标的有效期截至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
截止目前,自前不久国务院出台取消或放宽汽车限购的指导文件后,已有多个城市陆续跟进。贵阳市政府刚刚在 9 月 10 日发布政令正式取消汽车限购,而如今深圳又新增购车指标,一步步的政策调整表明,取消和放宽汽车限购的举措未来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