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建立乘用车双积分配置信息序列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意在将积分配置ID与现有《公告》系统、合格证系统相关联。通过乘用车双积分配置信息库对应的积分配置ID,在《公告》中提取车型参数,确定双积分具体标准;同时在合格证信息系统中提取对应产量,对有关企业实施双积分核算和审查。
“双积分政策”(《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起正式实施。按照管理规定,工信部将在每年6月30日前发布双积分核算报告。这一核算报告的数据是要基于相应车型的参数与销量来计算的,但是车型参数在公告体系里,销量却是在合格证系统里,这无疑给双积分核算情况增加了很大难度。此次要新增的积分配置ID就是链接公告体系与合格证系统的载体,这将给车企数据的上报及主管部门的核算带来很大便利。
早在今年2月初,装备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生产企业补充填报有关车型技术参数的通知》,要求乘用车企业在《公告》申报系统增加16项双积分核算参数,其中包括燃料消耗量、CO2排放量、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等核心参数,为当前积分配置ID的生成做了铺垫。
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5日起,对《公告》双积分配置数据库中存在的车型,企业在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时,应填写“双积分配置ID”字段。对于2018年10月15日以前上传的,车辆制造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10月15日的乘用车合格证,相关企业应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双积分配置ID信息补全工作。